关于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通知
各相关培养学院:
依据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文件,我校将不再受理学历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,以及非学历人员延长学位申请时间的申请。为加强非学历教育人员的学位申请管理,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做好核查及组织工作
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核查所培养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(单证)、emba单证研究生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(单证)人员的情况,切实联系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,告知学校相关政策及学位申请截止时间点,组织好后续学位申请工作。
二、非学历人员学位申请截止时间点
(一)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(单证)人员
1.2014年通过备案,且能进入论文阶段的人员,最后申请学位审议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2015年通过备案,且能进入论文阶段的人员,最后申请学位审议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2016年通过备案,且能进入论文阶段的人员,最后申请学位审议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(单证)、emba单证研究生
对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(单证)、emba单证的研究生,必须在2021年8月之前完成学位申请工作规定的所有流程(已超期人员不在此受理范围),逾期不再受理。
未尽事宜,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。
联系人:夏老师 (0771-3275668) 曹老师(0771-3321900)
研究生院
2020年9月25日